公司首页    English        经理信箱    
    Site Logo
Site Logo
政策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园地 >> 政策制度 >> 正文

best365网页版登录考勤管理和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明校纪校规,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湖南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勤机构

1、公司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考勤考核工作负总责,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负责学院考勤管理和各单位考勤业务指导工作。

2、各办公室、中心、专业系主任负责本单位教职工考勤的记录、汇总、上报工作并具体办理员工的请销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定期清查。对主要精力没有放在本职岗位工作的人员,或出现脱岗、旷工等情形的,要及时沟通联系。

2、及时上报。每月月终由各主任按要求汇总填写《教职工月考勤汇总报表》于次月2日前报办公室,节假日不顺延。

3、出勤汇总。综合办公室应逐月汇总学院出缺勤情况,报学院主管领导。

三、休假及审批

(一)休假类别。教职工休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及其他法定假等。

(二)休假申请。教职工休假,离岗前必须办理相应休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

(三)休假审批。教职工休假,须经本单位主任同意,主任因故不在校内,则须经副主任同意,最后报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各主任按休假手续登记考勤。教师请假,若有教学任务,还必须办理好相应的调课手续,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四)及时销假。休假期满必须及时在本单位主任处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次月绩效扣减。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休假时间,需提前以短信或微信方式告知本单位主任,经学院领导短信或微信方式同意后方可延休,返校后补填《请假申请单》并由本单位主任登记。

(五)休假规定

1、事假。

(1)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 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实行坐班制的人员,请事假7天以下者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7天以上者报请人事处审批。

(3)不实行坐班制的人员,请事假10天以下者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10天以上者报请人事处审批。

(4)学院领导班子副职请事假7天以下者,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7天以上者,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5)学院领导正职请事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2、病假。

教职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向人事处提交校职工医院或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书(校外医院开出的病假诊断书也须经学校医院诊断签批),履行请病假的审批手续。

3、产育假

(1)女职工产假:平产假三个月,难产假三个半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一个月(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产假分别按学校实际放假时间顺延。

(2)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报请学校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哺乳假为六个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三个月。

(3)晚育妇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7天护理假。

(4)因配偶接受绝育手术,需要照顾的,经学校计划生育办证明,可给予7天护理假;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息30天;男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息15天。

(5)女职工怀孕流产的,须交校职工医院、校计划生育办签发证明,妊娠二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可休息15天;妊娠二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休息一个月;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休息42天。

(6)人工流产术后放节育环的(须交校职工医院、校计划生育办签发证明)可休息25天;因各种原因取节育环的女教职工,术后可休息5天。

4、婚丧假

(1)婚假:休假3天。晚育者另可享受增加婚假12天(连续使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办理丧事可请假3天。外埠路程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加算。

5、探亲假

享受国内探亲假的在职职工,应利用学校寒暑假期间探亲。职工探望配偶的,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新来校工作的人员从第二年开始享受国内探亲假)。

五、缺勤规定

(1)在职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者,将视情况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旷工论处: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上班;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的;不服从组织安排,拒不上班,或无正当理由拖延超过报到时日期(包括校内调动)。

六、考核办法

1、各主任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考勤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2、虚报、瞒报、迟报或随意更改考勤记录的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院全体教职工都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和监督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可以随时向综合办公室举报。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起执行。

附表1:《请假申请单》

附表2:《best365网页版登录教职工月考勤汇总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