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光辉思想,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地为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和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表现和音乐鉴赏能力;了解国内外音乐和音乐教育的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创作能力;掌握先进的教育科学理论和本专业的教学方法,能够胜任音乐、美育教学和指导音乐活动等音乐教育工作。
3、本专业为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培养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脱产班:两年,全日制学习;
业余班:三年,自学为主和寒暑假集中面授相结合。
三、授予学位
根据国家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best365网页版登录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
(见表1和表2)